台灣是個
可愛的地方
一再吸毒進出勒戒所的藝人
可以一而再 再而三的重返螢幕
殺人強姦
法官只會"重判"十幾年
還可以假釋哦
聽說最近還要推動廢除死刑呢
你說
這地方可不可愛
話說
這可愛地方的法務部長啊
她除了
會發便當
跟監獄裡的犯人抱抱
之外啊
還很會改口說話呢
早先的說法是
"廢除死刑是大部分的民意"
現在反廢死的聲浪越來越大
已經改口說
"廢除死刑是國際趨勢"
哇嗚
看看這部長
多有國際觀啊
我說部長啊部長
哪天外國人開始吃屎
妳要不要也跟著一起吃呢?
哦!!對了!!
聽說日本跟泰國要恢復死刑耶
嗯...
我真該死
怎麼可以拿
泰國那種弱後國家
還有
日本這種蠻夷之邦
來跟台灣這個人權國家做比較呢
是吧 部長
我想請問那些口口聲聲說應該廢死的"人犬團體"跟"剩人"們
你們今天執意要廢除死刑
那廢除死刑之後的配套措施怎麼都沒聽你們說?
假設今天廢除死刑了
那些死刑犯都變無期徒刑
你們要負責這些死刑犯在監獄裡的所有花費嗎?
我可不想要我的納稅錢是用來養這些不配為人的畜生(說他們是畜生 還汙辱了畜生呢)
再說
台灣的無期徒刑
是可以假釋的
在監獄裡表現良好
不用關個幾年又可以出來
如果出來以後又犯案
"人犬團體"跟"剩人"
你們要負責嗎?
現在連個配套措施都沒個影子
就要廢除死刑
不是太天真
就是太白痴
"人犬團體"跟"剩人"們
一直拿人權來說嘴
好啊
人權是吧
一個死刑犯的人權
竟然高過於那些被殺害人的人權
(哦 聽說對於"人犬團體"來說 被殺害人 是屍體哦 屍體是沒有人權可言的喔)
被害人家屬的人權
以及
難保會成為下一個受害人的社會大眾的人權
哇嗚
原來死刑犯的人權是如此高尚啊
那請問部長以及"人犬團體"跟"剩人"們
你們願不願意犧牲你們的家人甚至是自己
來凸顯死刑犯高尚的人權呢?
又有一說
冤獄
怕會冤獄
應該改革的是司法體制以及警察制度吧
這跟廢不廢除死刑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看看台灣現在的司法制度
有腦的人都能看出來
整個司法制度根本就是問題重重
殺人強姦判個十幾年=重判
至於警察
就別說了
來個警察的情境對話:
新警察:學長 學長 前面有飆車族
老警察:喔
新警察:學長 學長 前面有黑道鬧事
老警察:喔
新警察:學長 學長 前面有人闖紅燈
老警察:幹你娘!! 目無王法了啊!! 學弟 攔下來開單
前幾天還有個媽媽晚上帶國二的女兒去影音出租店
結果被警察大人帶去派出所呢
偉哉 波麗士大人
(補上新聞連結:扯 母女凌晨租片遭警抓)
所以說
廢死
以現在這種情勢
還不如吃屎!!
最後我要引用 陸晉德先生的話
"不寬恕才有力量對抗,正義要伸張,否則就是鄉愿。"
- Feb 03 Wed 2010 18:19
廢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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